何在下雨天用塑料布给自己搭一个不漏水的窝。
我的身体越来越瘦,头发和胡子长得像一团乱草,身上永远散发着一股连自己都作呕的馊味。
腿上的伤在缓慢地愈合,留下了一条狰狞的疤,让我走路一瘸一拐,更像一条瘸腿的野狗。
肉体的痛苦渐渐变得麻木,但精神的折磨却愈演愈烈。
我每天都在做噩梦,梦里的场景永远是老马记面馆,张队一次又一次地为我挡下子弹,倒在血泊里。
那句“活下去”,像一把钝刀,反复切割着我的神经。
我为什么还活着?
复仇。
对,我要找出那个内鬼,我要让黑佛血债血偿。
可这个念头,在日复一日的挣扎和绝望中,变得越来越微弱,越来越像一个自欺欺人的笑话。
我拿什么去复仇?
凭我这副连饭都吃不饱的身体,还是凭我这个已经被全世界唾弃的身份?
就在我快要彻底被绝望吞噬的时候,另一个念头,一个疯狂的、毫无理智的念头,占据了我的全部思想。
我想见林晚。
我只想再看她一眼。
远远地看一眼就好。
这个念头,成了支撑我爬出淤泥的唯一一根稻草。
我花了整整两天的时间,一瘸一拐地,横跨了半个滨海市,像一个最虔诚的信徒,走向我曾经的家,那个我曾以为会是我一生归宿的地方。
我躲在小区对面一栋居民楼的楼道里,从布满了灰尘的窗户往外看。
我看到了,我们家,12栋B座701。
窗户紧闭着,看不出什么。
我在那里,从白天等到了黑夜。
下午的时候,我看到她下班回来。
一群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记者,像闻到血腥味的苍蝇一样,嗡地一下围了上去,把话筒和镜头拼命地往她脸上杵。
“陈太太,请问你对你丈夫的暴行有什么看法?”
“你事先知情吗?
你是不是同谋?”
“听说你已经申请离婚,是为了撇清关系吗?”
林晚就站在那群人中间,身体瘦得像一片随时会被风吹走的叶子。
她的脸色很苍白,但眼神却异常的倔强。
她一言不发,只是用尽全力,拨开人群,一步一步,艰难地走进了楼道。
我的心,像被人用手狠狠地攥住了,疼得无法呼吸。
这一切,都是因为我。
我就那么一直看着,直到深夜。
大概十二点多的时候,我看到我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