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准备进门。
“不!”
林晚晴抱着我的手收紧了些,声音带着前所未有的倔强,“我就要养它!
你看它,黄黄的,就叫它金条吧!
吉利!”
她抱着我,小跑几步,挤开林国栋,冲进了温暖明亮、却让我感觉比外面暴雨更刺骨的门厅。
我被放在门厅一块柔软的吸水垫上。
头顶是璀璨的水晶吊灯,脚下是光洁如镜的昂贵大理石地面,空气里弥漫着高级香薰的味道。
这一切奢华,都曾是林国栋用沾满血腥和背叛的双手攫取的!
身体还在不受控制地发抖,一半是冷的,一半是恨的。
我蜷缩着,警惕地用余光扫视着这个巨大、陌生、危机四伏的空间。
林国栋跟着走了进来,脱下湿透的雨衣递给旁边一个沉默的佣人。
他的目光再次落在我身上,居高临下,带着审视和一丝不易察觉的冰冷评估。
那眼神,像是在看一件需要评估风险的物品,而非一个生命。
“随你。”
他终于开口,语气平淡无波,听不出喜怒,“不过,管好你的狗。
记住,狗就是狗,养不熟的白眼狼有的是。
别让它乱跑,尤其是……”他的目光似乎若有若无地扫过通往二楼书房的方向,“……不该去的地方。
脏了地毯,或者惹出麻烦,就扔出去。”
他不再看我,径直走向楼梯,脚步声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。
“金条不怕哦,”林晚晴蹲在我旁边,用一块干燥柔软的毛巾,小心翼翼地擦拭我身上的泥水,动作轻柔得不可思议,“以后这里就是你家啦。
爸爸就是……嗯,说话凶一点,其实人很好的。”
她的手指温暖,带着少女特有的馨香,笨拙却认真地擦过我的耳朵、脊背。
这温情的抚慰,却像滚烫的烙铁,烫得我灵魂都在抽搐。
家?
这里是仇人的巢穴!
人很好?
他是杀人凶手!
而我,重生成了一条狗。
一条被仇人女儿抱回来的、被仇人视为垃圾和潜在威胁的……中华田园犬。
活下去。
一个冰冷而坚硬的声音在心底响起,压过了翻腾的恨意和屈辱。
像真正的狗一样活下去。
摇尾乞怜,装疯卖傻,收起獠牙,敛起仇恨。
直到……找到那把伞,找到那上面的血,找到能将他彻底钉死的铁证!
我强迫自己放松僵硬的身体,甚至尝试着,极其微弱地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