卧房门开了。
“你每天都是吃外卖?”
孟昭迅问。
“也不是,偶尔自己做。”
公寓有厨房,厨房厨具冰箱等一应具有。
住进来的当天刘哥告诉我随便用。
“垃圾给我吧。”
“啊……”对方的手已是伸了过来,再拒绝就显得有些矫情了。
我们的手不可避免地碰到一起,我却像是碰到什么烫手山芋一样缩了回去。
孟昭迅走了。
你不是还要谈十个,刚才干嘛,耳朵尖尖烧起来了。
“闭嘴!”
嘁这傻杯系统。
它忘了我是直男,我是直男,才弯几年,而孟越孟昭迅秦逍剑他们是天生的gay。
这该死的耽美小说。
第二天,我不仅没吐胆汁,还悠哉悠哉吃完了午饭,一粒米没剩!
下午五点开车送孟昭迅应酬,我心里盘算等人喝醉了我先酱酱再酿酿,到时候好感值肯定蹭蹭往上涨。
却是再一次,想像是丰满的,现实是啪啪打脸的。
在宴会碰到了秦逍剑,而主角攻在的地方肯定少不了我们的主角受,只有俩主角未免单调,得需要个男三男四啦发生点什么促进他们的感情,这是欢喜冤家文的标配。
于是,不出意外地我又见到了孟越。
装没看见迅速撇头,但那小子却是不懂什么叫礼貌,一见到我,放下手中酒杯二话不说朝我走来。
如果在宴会闹开,丢的不仅是我的脸,还有孟昭迅孟氏集团的面子。
我扔下一句尿急拔腿就跑,跑进洗手间零帧起手锁门。
孟越拍门喊我,我充耳不闻,对放完水的一位兄台说:“外面有疯狗,兄弟小心。”
说罢,躲进隔间,再次零帧起手。
厕所的门开了,孟越双眼扫视一圈没看到人。
隔间并不止一扇门关着的,他只好喊,“云有,出来!”
出来个鬼出来。
我一边在心里骂某狗一边给顶头上司发消息,让对方不要担心。
孟昭迅还是过来了,然后两人吵了起来。
“小叔,我说过有有是我的!”
“他现在是我的助理。”
“他是我的爱人!”
“证据。”
“我们在一起三年,他爱了我三年,他为了我可以连命都不要。”
孟越说的是那件事。
由于蒋慕文每次和秦逍剑发生矛盾都来找孟越,秦逍剑忍无可忍,带着人把孟越堵在死胡同狠揍,熟知剧情的我冲进胡同挡在孟越面前,被秦逍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