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睁眼时,丁子耿发现他躺在了一个废弃的破庙里。
四周站着十来个痞里痞气的男人。
见他醒来,男人们如苍蝇般涌了过来。
丁子耿的瞳孔骤然收缩,浑身的血液仿佛在一瞬间凝固。
肮脏的猪圈、冰冷的拳头、那些人恐怖的笑脸。
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痛苦的回忆。
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,眼泪夺眶而出,丁子耿猛地一下扑到了地上,连忙磕头,“不要打我,不要打我,你们要怎么样都可以。”
额头处印出大片血渍,他却好像感觉不到疼似的,疯了一般地乞求着,声音沙哑而麻木。
男人们见状立马哄笑了起来,“不打你?
想得倒美,拿人钱财替人办事这个道理不会还要我们来教你吧哈哈哈!”
丁子耿一怔,立马明白了对方的意思,顺从地跪蜷在了地上。
这是他过去四年里学到的最有用地避免挨打的方法。
男人们见状,笑得更加猖狂,随即蜂拥而上,有人拽着他的头发往地上磕,有人扯着他的手臂后扭,还有人踹他的腿碾他的手。
丁子耿如木头人一般,面无表情地躺在地上,任由他们欺辱,毫无反抗。
他的指头嵌入地板,鲜血顺着指甲缝缓缓流出,但他却死死地咬着嘴唇,一声不吭。
他不能再像在猪圈时那么叫,这是他最后的尊严。
丁子耿被活活折磨了两个小时,鲜血顺着他的嘴角不断流出,那种蚀骨的绝望又回来了。
当男人们终于心满意足地站起时,丁子耿如蝼蚁一般趴在地上,满身伤痕。
这时,一矮胖男人突然拉高声音,笑道,“哎,你们说,我们是不是得给他留下点痕迹,这样也方便交差啊!”
众人听闻,狰狞地大笑了起来。
“可是该留下什么好呢?
哎!
有了,我们给他上个印记吧!”
说着他掏出火柴,点燃了一支香烟。
其他人立马心领神会,不约而同地点燃了香烟,随即缓缓向丁子耿走去。
“嘶”丁子耿忍不住低吼了一声,随即一股焦煳味从大腿内侧传来。
男人们见状,瞬间愣在了原地,他们从未见过能如此忍受疼痛的人。
但是同时,这也勾起了他们的好胜心,“我就不信你不疼,我就不信你不叫!”
他们拿着烟头,接二连三地朝丁子耿的大腿内侧烫去,“滋滋”的皮肉炙烤声混着绒毛的焦煳味,让人头晕目眩。
丁子耿死死地咬住下唇,直到满嘴血腥,仍一声不吭。
不知过了多久,也不知被烫了多少下,当烟头终于移开,那片红肿的皮肤上赫然烙着两个歪歪扭扭的字—“软蛋”。
男人们站在一旁,满意地欣赏着自己的杰作,“这下金主该满意了吧?
我们把这个人折磨成这样!”
丁子耿却好像没有听到一般,麻木地站起身来,摇摇晃晃地走出破庙。
可是没走几步,他就眼前一黑,狠狠地摔倒在地,意识模糊间,他看到了钟淑玲,那个毁了他一生的女人,正眉头紧锁,一脸慌张地朝他跑了过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