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凌风陈小婉的女频言情小说《毒药凌风陈小婉小说结局》,由网络作家“苏言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做金丝雀的第二年,金主爸爸的老婆找上了我。“你帮我毒死付凌风,到时候他的财产我分你一半。”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。只是我没告诉她。我要的不是付凌风死,而是让他们一家人都死。我把一切都算计到了。除了她那个18cm的帅儿子......1陈小婉给我准备了药。六味。每一种单独吃都没事。但这六味药一起吃进肚子里,那心脏就会在顷刻间停止跳动。就算尸检,也不会发现任何他杀的痕迹。陈小婉这一手,简直是天衣无缝。这晚,付凌风来到了我所住的别墅。而我早已换好了特地挑选的女仆装,等在了门口。他进门,我乖巧地跪在地上,给他把皮鞋脱下来,换上拖鞋。付凌风,连看都没有看一眼。在他心里,这不过是一只金丝雀的基本素养而已。他进屋,坐到桌前。桌上是我精心为他准备的六菜...
《毒药凌风陈小婉小说结局》精彩片段
做金丝雀的第二年,金主爸爸的老婆找上了我。
“你帮我毒死付凌风,到时候他的财产我分你一半。”
我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。
只是我没告诉她。
我要的不是付凌风死,而是让他们一家人都死。
我把一切都算计到了。
除了她那个18cm的帅儿子......
1
陈小婉给我准备了药。
六味。
每一种单独吃都没事。
但这六味药一起吃进肚子里,那心脏就会在顷刻间停止跳动。
就算尸检,也不会发现任何他杀的痕迹。
陈小婉这一手,简直是天衣无缝。
这晚,付凌风来到了我所住的别墅。
而我早已换好了特地挑选的女仆装,等在了门口。
他进门,我乖巧地跪在地上,给他把皮鞋脱下来,换上拖鞋。
付凌风,连看都没有看一眼。
在他心里,这不过是一只金丝雀的基本素养而已。
他进屋,坐到桌前。
桌上是我精心为他准备的六菜一汤。
以海鲜为主,还有一瓶茅台。
我屈身爬到桌下,解开了付凌风的腰带。
晚餐,他都是习惯在享受中进食。
付凌风扫了我一眼,“今天不用了,坐下,一起吃。”
我在桌底娇弱地看了他一眼,爬出来给他倒上了一杯酒。
付凌风剥着鸡尾虾,“以后别穿这件衣服了,我不喜欢。”
他把虾剥完后,放在我的餐盘里,“我更喜欢看你穿那件开叉到腰间的旗袍。”
我笑了笑,拿起虾,轻轻咬了一口,“一会儿我就去换,对了,陈小婉今天找我了。”
付凌风擦着手,略带着一丝好奇看向我,“她找你做什么?”
我把虾一口吃掉,“她想联合我,一起杀了你。”
“咣当”一声。
付凌风手里的汤匙,掉在了地上。
2
像我这种金丝雀,付凌风可以有很多。
但他,却是我唯一的依靠。
他要是死了,谁还在乎我是谁?
到时候杀人的是我,知道太多的也是我。
一半财产?
我敢确定,不出两天,我必然横尸街头。
付凌风死死地盯着桌上的菜。
我坐在对面说道,“如果下毒,那么桌上的每道菜里,都会有一味药,单吃哪一个都没事,但这六个菜如果你都吃了,那么很快就会心脏骤停,死的非常自然。”
说完,我将一个小布袋放到了他面前。
里面,装的是陈小婉给我的毒药。
付凌风又擦了擦手。
的确,他是一个很爱干净的人。
只有在床上的时候,才脏。
他拿起毒药,笑吟吟地看着,“还真够狠的。”
付凌风眼神转向我,“那可是我的一半财产,不心动?”
我眼睛里泛着薄薄的水雾,怯懦地小声说道,“我不敢,主人给我,我才能拿,不给我,我绝不能伸手。”
付凌风爽朗地笑了笑,“哈哈哈,不愧在我身边待了这么久,如果你今晚毒死我,我保证你也看不到明天的太阳。”
付凌风把毒药随手一扔。
走到我身旁,将我直接扛起来,就往卧室走去。
这晚。
付凌风说要惩罚我的聪明。
他把我绑在床上,无所不用其极地折磨了我整整一夜。
快天亮时,我躺在床上,几乎全身各处,都遮盖着一层的蜡油。
那些被“特殊照顾”过的部位,更是被折磨得惨不忍睹。
连动一根手指,都会疼得让我倒吸凉气。
可即便再痛苦,付凌风醒了时,我也要千娇百媚地跟他说一声,“好舒服。”
像这种惩罚,其实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了。
可我还是不停地惨叫了一整晚,直至沙哑到发不出声音。
那能怎么办?
不叫,金主爸爸又怎么会兴奋呢?
3
陈小婉疯了。
可笑的是,她在疯之前签署了一份协议。
将自己名下的股份,全部转移到了付凌风的名下。
之后,她就住进了疯人院。
这天,正在收拾屋子的我,突然听到了一阵敲门声。
我开门,没人。
地上放着一个信封。
信封上写着“来疯人院,我们见个面吧。”
我轻笑一声。
心想着,付凌风是绝对不可能让他活着走出疯人院的。
所以见不见的,又有什么意义。
我捏了捏信封,里面好像还有什么东西。
我撕开,看到里面放着的,是一张小女孩的照片。
霎时间,我再也没有了犹豫,直奔疯人院而去。
陈小婉脸色非常憔悴。
她目光呆滞地坐在草坪的椅子上,哼唱着不知名的歌谣。
见到我,她眼神里突兀的闪过一丝神采,然后悄无声息地指了指对面的楼顶。
我来到楼顶没等多久,她也走了上来。
“找我来,有什么事?”
陈小婉走到楼顶边缘,“讲故事给你听。”
我捏着信封,沉默着。
她要讲什么,我大致能猜到。
可我不确定,她到底知道多少。
所以我选择静静地等待着,她继续说下去。
陈小婉望着远处的天空,声音很小。
那般模样,更像是在把故事,讲给天边的那团白云听。
“二十年前,有一个丧夫的母亲,带着一子一女,改嫁给了邻村的一个光棍。”
“可惜,她所托非人,这个光棍不仅嗜酒成命,而且每次喝醉,都会把那个母亲和男孩打得遍体鳞伤。”
“可偏偏女孩,却没有被动过一根手指头,你猜,为什么?”
我沉默,陈小婉也没等我的答案。
“因为这个女孩漂亮,这个猥琐的继父,一直对女孩做着禽兽不如的事,他怕把女孩弄伤了,就不完美了。”
“女孩的妈妈是知道的,可懦弱的她,根本不敢管,也管不了,所以,她选择了纵容。”
“可谁也没想到,这个继父在一个醉得不省人事的夜里,被人用菜刀,划开了脖子。”
“而且身上,还被砍了一百多刀。”
“妈妈知道这件事瞒不住,一旦被继父的亲戚们发现,那么他们母子三人,一个也活不了。”
“于是女孩的妈妈留下遗书,承认下了所有,然后吞下安眠药,划开手腕,死在了那个男人身旁。”
陈小婉走到我的面前,用带着一丝笑意的眼神,静静地看着我。
“我一直在想,如果那个女孩的妈妈有杀人的勇气,那又何必隐忍那么多年呢?男孩才五岁,根本什么都不懂。”
“那么凶手,到底是谁呢?”
她笑吟吟。
我神色木然。
我没回答。
她也没再追问。
“后来女孩和弟弟,就被姨家收养了,可没多久,姨家附近的小猫小狗,就开始经常失踪,而姨妈却从女孩的床底下,发现了很多小猫小狗的头骨。”
“得知这些后,我才终于笃定了自己的猜想,这个女孩,根本就不是一个正常人!”
“只要有人承认,没人追究,那么到底是谁杀了继父,也就变得不再重要。
一切,也就都归于平静了,可没想到,厄运却再次降临。
女孩的弟弟,在那年七月六号那天,突然被撞死在了街头。”
“或许只要及时送医,弟弟还有救吧,可那个肇事者的老婆羊水破了,焦急的他只是停下车看了一眼,就扬长而去了”
“可就是那短短几秒钟的停车,让女孩记住了那个肇事者的脸。”
“于是二十年后,她回来了,她回来要那个肇事者,偿命。”
我静静地听着,脸上没有任何表情。
只是那紧攥着照片的手指,已经泛白。
陈小婉从我手里拽出那张照片,放在我的脸旁。
“不得不说,你确实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。”
我努力地张了张嘴,让黏在一起的嘴唇分开,“你为什么不把这些告诉付凌风呢?”
陈小婉抬头,落寞地笑着,“因为我比你更想要付凌风的命。”
她把照片塞回我手里,仰起头,再次看上了天边。
那里,仿佛有什么她难以割舍的东西似的。
“付凌风为了钱,亲手逼死了我的爸妈,还美曰其名地跟我说,商场如战场。”
“我就是个小女人,我不懂男人口中所谓的商战,可我又只能依附在他身旁。”
“因为我一旦离开,就永远见不到我儿子了。”
我疑惑道,“那你跟我说这些,又是为了什么呢?让我可怜你?还是威胁我?”
陈小婉再次看向我。
与之前不同,此时她的眼神里,尽是无奈。
“我本想借你的手,杀了他。”
“可当付凌风把那个小布袋扔到我面前的时候,我才知道,是我太天真了。
你的可怕,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。”
“我找医生咨询过,你这种人,被称为边缘性人格障碍,是一种病。
智商和性格,都极其可怕,一旦与人结仇,那么必定会一条道儿走到黑,不死不休。”
她语气轻微,与我,更像是姐妹之间的碎碎念。
“你的目的,从来不是杀死付凌风。”
她伸手,将我落下的碎发抹到耳后,“你是要杀死当年在车上的所有人。”
我抓住她的手,用力地甩开,“当初你也在后排,催促着那个肇事者快点离开。”
陈小婉退后了一步,辩解道,“我当时都疼疯了,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,只想能快点赶去医院。”
我突然上前,抬手掐住她的脖子,指甲慢慢地嵌入了她的肉里。
“可那辆车的轮子,是压着我弟弟的命离开的,那血红的车胎印,至今都还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。”
“你们明明很顺路的,只要三秒钟,把我弟弟抱上车跟你们一起去医院,或许他就能活下来了。”
我松开手,将她向后推了出去,“你自己说,你们所有人,是不是都该死?”
陈小婉瘫倒在地上,剧烈地咳嗽了一会儿,捂着自己的脖颈说道,“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,就算现在我再后悔,也换不回你弟弟的命。”
我癫狂地看着她,“对,是换不回来了,所以我才让你们所有人,都给他偿命。
陈小婉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,“你的过往,除了你手上的那张照片,我都替你抹除干净了。”
“至于我,也不用你动手,我会自行了断。”
她将一张支票和一个U盘递到我的手里。
“付凌风非常多疑,你来这里,是瞒不过他的。但他又非常自负,自认为能看透一切。”
“U盘里是一些付凌风的罪证,但并不是什么重罪。”
“他问你,你就说我用U盘威胁你来见我,支票,是我想用来收买你,再次杀他。”
我漠然地看着她,“你做这么多,又是揭穿我,又是帮我掩盖真相,你图什么?
只是为了让我帮你杀了付凌风,替你父母报仇?”
陈小婉上前抱住我,“那只是其中一个原因,还有就是......”
我打断她道,“你那个儿子,对么?”
“是的,我注定走不出这所疯人院了。
他那时候他还在我肚子里,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,我做这些,只希望你能放过他。
我沉默,许久许久。
“只要他不招惹我,我不会为难他。”
扔下这一句话,我便离开了。
陈小婉没有失约。
在我们见面后的半个月。
她跳楼自杀了。
呵呵。
不过到底是不是自杀......
谁知道呢。
4
陈小婉,猜得都对。
不。
只有一点,她猜错了。
遗书,不是妈妈写的。
她,也不是自杀。
真的很可笑。
那个女人,居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,亲手抱到了禽兽的床上。
她不该死么?
不管有一万种无奈,一万种理由。
她都该死!
从我记事起,唯一给我带来一丝温暖的,只有弟弟。
他会把沾满口水的棒棒糖举在我面前,咿呀地说着,“姐姐吃。”
他尿在裤子里后,岔开着双腿,步履阑珊地来到我面前,“姐姐,凉,有嘘嘘。”
他会抱着我的头,扯着我的头发,小嘴贴在我脸上,左亲右亲。
也不管自己的大鼻涕,都甩在我的脸上了。
每次被打得遍体鳞伤,他都会趴在我的怀里哭,“姐姐,疼。”
哭着哭着,就紧抱着我的胳膊,睡过去了。
我怎么抽,也抽不出来。
睡着睡着,又会突然地哭醒。
我想拍拍他,让他知道姐姐在,让他能安静下来,继续睡。
因为睡着了,就不疼了。
可我抬起手后,却发现根本没地方落下去。
都是伤。
我恨。
我恨他们所有人。
从小,我就察觉到自己跟别的孩子不一样。
别的孩子见到小动物,会一起玩,会过家家,会高兴地又蹦又跳。
而我,满脑子想的都是,划开它们脖颈,鲜血喷涌的画面。
每每想起,我心底,都会有一种莫名的亢奋。
开始,我也害怕。
直到某一天。
在无尽的愤怒与恨意下,我偷偷地把这个想法,变成了现实。
那一刻,一种前所未有的释放与轻松,瞬间席卷了我的心头。
5
我回到别墅。
开灯后,看到付凌风倚坐在沙发上。
“去哪里了。”
我走到他身旁,跪下来,把脸贴在地毯上。
颤抖着说道,“去疯人院,见陈小婉了。”
他抬脚,踩着我的头,“怎么?对那一半财产不死心?”
我侧过脸,让他的脚底,贴着的脸颊。
这样我弥漫着水雾的双眼,也刚好能与他对视,“她给了我一个U盘,说关键时候,能让我用来自保,还给了我一张支票,让我......”
付凌风打断我,“让你再次杀我?”
“不,她希望我能在关键的时候,帮帮她儿子。”
是的。
我没按照陈小婉叮嘱的说。
因为我比他,更了解付凌风。
付凌风听到后,大声笑了起来,“哈哈哈,我猜的果然没错,我太了解陈小婉了。”
他踩在我脸颊上,用脚底在我脸颊上前后搓了搓,“你也很乖,没有撒谎。”
我用脸颊,主动蹭了蹭他的脚底,“我不敢的,她说我不偷偷去见她,她就把U盘里的东西散布出去。
我也不懂里面是什么,我心想着,怕给你带来麻烦,所以就去了。”
付凌风挪开脚,我直起身来,把U盘都放在了桌上。
可右手的支票,我却犹豫着放下,又拿起来。
拿起来,又犹豫着放下。
“怎么?舍不得?”
我抬头,露出一张纯洁的笑脸,“我,我我,我看上了一个包包......”
我抱住他的胳膊,贴在胸上不停地晃动着,“还有还有,还有一个手镯,好漂亮好漂亮吖。”
“哈哈哈,买,买,都买。”
不贪?
金丝雀怎么能不贪呢!不贪,那是有别的目的。
一个包包,一个手镯就能打发了,才是一只能让付凌风放心的金丝雀。
他撕着我的头发,弯腰贴近我的脸,“要不是你的身份见不得人,我真想把你扶正啊。”
我慌乱的抬起手,不停地摆动着,“不用的不用的,您给我的已经够多了,能经常陪陪您,还能跟您......我已经很满足了。”
付凌风脸色一冷,将我的脸按下去,“真是个天生的贱种啊。”
我心领神会,满足着他的征服感。
这一夜,付凌风出奇的温柔。
也是这一夜。
我给他下了药。
类似陈小婉的毒,也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合成药。
他以后跟任何女人,都不可能再举起来了。
而我把解药,配成香水喷在了身上。
只有闻到这个味道,他才会泛起兽欲。
后来他问过我。
想得到我身上的这种味道。
我说,这是我的体香。
世间独一无二。
自那之后,这个男人,只有在我床上时,才能算是男人。
渐渐地,付凌风对我越来越痴狂。
待在别墅的时间,也越来越多。
因为我在香水里,还加上了一味催情的药剂。
导致付凌风,一见到我,就红眼睛。
可跟别的女人时,他连头,都抬不起来。
男人,永远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。
不管是事业有成,腰缠万贯的男人。
还是权势滔天,挥手间可以决定他人生死的男人。
都摆脱不了对女人的贪欲。
这是天性,是基因里的本能。
就像人,控制不了自己的心跳和血液的流动一样。
就在付凌风为我近乎癫狂之际。
在一次偶然间,我邂逅了一个二十岁的男人。
而且没多久,这个男人就无法自拔地爱上了我。
他叫,付天行。
6
二十岁的男人,你要钓着他。
让他吃不到,但总能感觉到希望。
偶尔的甜头,偶尔的娇羞,偶尔的指尖触碰。
都会勾起他的无限遐想。
可你越容易让他们吃到嘴里。
他们就越容易“厌食”。
付凌风出差时,我就陪伴着付天行。
吃喝,玩乐。
周边的国家,都走了一遍。
有一次在焰火漫天的夜里,我主动亲了一下他的脸颊。
这让付天行兴奋到了天亮。
他也不是傻子。
随着时间的流逝,他渐渐也感觉出了,我是一只金丝雀。
可......
爱情使人盲目,不是么?
他说他不在乎我的过去。
为了向我表达他对我的真心。
他在人来人往的街头,手捧着玫瑰花,单膝跪在地上,向我示爱。
那晚,我们喝了很多很多酒。
付天行再也压抑不住自己的欲望。
将我推倒在了床上。
钓着,也不能总钓着。
总钓着,鱼儿会闷死的。
不得不说,二十岁,就是不一样。
总有使不完的精力。
醒来后,我坐在床上,拽着被子遮挡住自己的身体,哭着说道,“你,你怎么不告诉我,你是付凌风的儿子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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