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如沈小姐貌美有才华,总也比乞丐强啊。”
我笑着摇头,虽是选妻,可族老们尊重兄弟们的意见。
这选中的女郎,定是他们心中真心喜爱的,我怎么能抢别人的妻子?
有人气得跺脚:
“这聂子轩平时柔柔弱弱,看着单纯,也不知道怎么就迷了沈小姐的心窍,非他不可?!”
我却知道,沈明月本来中意的就是庶弟。
上一世也是如此,沈明月看不上我这么个不通文采、举止粗鲁的废物。
她喜欢温柔似水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庶弟聂子轩。
可我喜欢她,喜欢她说话斯斯文文,作诗思索时微皱的眉头,好看得像是湖面漾起的水纹,看得人心里痒痒的。
所以我一脚踹翻了聂子轩,将婚书抢了回来,压着沈明月摁了手印。
为了讨她欢心,我送她最好的毛笔、砚台、宣纸,花了大价钱为她找来名师,做考前指导。
每次她都骂我一身铜臭气,只会拿钱收买人心,然后拿着那些礼物拂袖而去,第二天照常去名师家上课。
沈明月性格清高傲慢,刚刚考中状元,就因为不会说话,得罪了不少同僚。
我掏空了母亲留给我的积蓄,厚着脸皮到处登门送礼致歉,帮她打点,她却嫌我市侩,不如聂子轩单纯。
直到成亲当晚,贼人闯进家中抢夺财物,我一边和对方抵抗,一边因为要护着沈明月,身中数刀,筋疲力尽。
没想到她怕庶弟受伤,竟将我推出去挡刀:
“你平时不就舞刀弄棒吗?应付这些人绰绰有余,我已经有了阿轩的孩子,他胆子又小,我先带他离开。”
她任凭我被乱刀砍死,自己却带着庶弟逃之夭夭。
我连头七都未过,沈明月就和庶弟大办婚礼,何等薄情。
这一世,我只愿这对贱人牢牢锁死,别再来祸害我。
女乞丐像是饿久了,浑身是伤,大概是讨饭时被人嫌弃打的,昏迷不醒。
我拿出银子,让丫鬟去买最好的血燕和衣服,没了沈明月那个败家子,哥现在阔得很。
我亲自帮她清洗,没想到褪去血污后,这人竟然长得很貌美,比起沈明月也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我戳了戳她的脸,感慨道:
‘“倒是个美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