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个小乞丐,时常从狗嘴里抢东西吃。
为此附近的狗见了我都会绕道走。
有时候饿的实在寻不到吃的,也会去乱葬岗找东西。
阿乞就是我从乱葬岗捡回来的。
他当时只剩一口气,被人用草席裹着。
我一眼就看到了崭新的草席,我想把它拿走做铺盖。
阿乞突然抓住我的手,干裂的嘴唇微微张合。
我不是个好人,并不想救他。
可他一身劲装,腰间配有利剑。
或许将来是个有用的武器。
我问他:“我救你,你做我的剑可好?”
他点点头,我将他带回家。
1阿乞受伤很重,可我没有银子给他请大夫。
我住的地方是一个破山洞,山洞外有草药。
流浪多年,为了活命,也识得一些治病疗伤的草药。
我摘了些,胡乱煮一起,给阿乞灌下。
“我同你讲,我不是大夫,这药你喝下活了便活了,死了就是你命不好。”
阿乞命真是大,我试了好几种方子,终于救活了他。
他开始不说话,我问他叫什么他也不说。
我给他起名阿乞,他也不反对。
直到我们渐渐熟悉,他才开始简单的同我说话。
我看到他练剑,知道他武功奇高,意识到自己捡了个宝贝。
“阿乞,你教我武功吧。”
“好。”
“为了可以安心练武,你去抢个山头,把土匪的金银弄来一些,咱们才能生活。”
“好。”
第二天夜里,阿乞就把土匪的窝端了。
我们拿着银子去城里买了一处宅子,宅子院子空旷,用来练武正合适。
之前我不敢以真面目示人,每日蓬头垢面,衣衫褴褛乞讨偷窃。
现在不同了,我身边有了阿乞。
我每日会梳洗干净,换上一身合身的劲装,同阿乞学习练剑。
我对他说:“我要学一招致命的剑术。”
“好。”
阿乞把剑递给我。
我大概是有些习武天赋的,又或者我足够勤奋。
两年下来,我已经可以同阿乞交手百招。
我没有感情,所以我会是一个合格的杀手。
我杀的第一个人,是城东的张员外。
张员外是个色痞子,欺男霸女臭名昭著。
我不过与他在街上偶然遇见,他当众调戏我,说要纳我做小妾。
大街上我不好出手,只掰断他一根手指头。
夜里,我潜入张府,一剑刺穿这张员外的喉咙。
血流如注,真让人痛快。
转身时,看到阿乞不知何时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