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手腕上最近多了一个水晶手串,我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个女士头绳。
本以为重生之后我能改善与他的关系,看来是我太天真了,我们十年的情意终究抵不上见到慕蕴的那一瞬间。
若是上一世,我一定会扯着他的衣领,逼他把这个头绳丢掉,但是现在我已经无所谓了。
重来一世,是上天的恩赐,何必再在他的身上继续浪费时间。
1.我将饭菜端上了桌,眼神无意间落在他的手腕处。
林绍恒有些心虚,“最近公司项目不多,我找大师算了算,说是带水晶可以改运,就想着试试。”
“那不是水晶,是女士头绳,”我并没抬眸,自顾自的扒拉着碗里的饭。
他的身子明显一怔,似乎没想到做了七年家庭主妇的我能认出这么小众的品牌。
沉默片刻后,略带尴尬的开口,“看来以后找大师不能图便宜,还是被骗了。”
我没接他的话,他也没再吭声,我们心照不宣,谁都没捅破这层窗户纸。
吃完饭后,他从我手里接过碗进了厨房,或许是因为愧意,七年来他第一次刷碗。
落在餐桌上的手机不合时宜的响了一下,是慕蕴发来的消息。
[宝宝,晚上还过来吗?
我的蕾丝睡衣到了,是你喜欢的风格,一会儿穿给你看呀。]我像是被雷击中了一般,站在原地怎么也动不了,这一世似乎比上一世的时间线要快,看来他们已经背着我在一起了。
林绍恒从厨房冲出来,一把拿起手机,提高了音量,“你天天在家是待傻了吗?
疑神疑鬼的,还查起我的手机了,实在无聊就出去转转,也不至于是现在这副邋遢怨妇样。
“果然,心里有鬼的人最容易破防,总会把问题推给别人。
我冷冷抬眸,“我可一句话都没说,你的手机放在桌上,我也没碰过。”
我没再多言,转身回了房间,不一会儿就听到了他出门的声音。
慕蕴是他的女神,大学时苦追很长时间都没能在一起,直到慕蕴出了国,他才慢慢放下这份心思。
我是后来和他相识的,我性子活泼,敢爱敢恨,他似乎很喜欢这样的女生,没多久我们就在一起了。
从相识到结婚一共十年,我一直都觉得我是他的唯一,虽然知道慕蕴的存在,但我并没有放在心上,谁学生时期还没有个